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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人打了,今天鉴定结果出来了,警察告诉我对方是轻伤一级,是不是还得等对方做完伤残鉴定的,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对方多少钱?我会被判多久?

民事相关
2016-10-27 22:02: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三年以下,受害方如果构成伤残的需进行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计算出具体赔偿数额,民事赔偿可以调解。
    追问:谢谢您周律师
    解答:不用客气,现在你办理取保候审了?
    追问:还没有呐,不知是不是等做完伤残鉴定的
    解答:鉴定完轻伤就得办理批捕了。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为了减轻刑罚的,可以多赔偿,法律并不禁止。刑期在一年半至二年半之间。
    追问:谢谢张律师,我现在知道对方没有住院,医院我都查过,警察也说对方是保守治疗,这样的话,费用也会很多吗?
  • 你已经构成犯罪了,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辩护。
    解答:一年到一年半,赔偿金额需要沟通确定
    追问:对方开始要50万,后面经过警方协调是30万,少了30万对方就走司法鉴定了,对方很难沟通!特别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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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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