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父母离婚,我和妹妹跟着母亲,九岁时母亲再婚,妹妹六岁。婚后生两个女儿,且继父有一子赵政,两人从小抚养。我十七岁上班,每月寄钱给家里,26岁结婚,费用由生父提供,婚房由工厂提供,而且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结婚家里都没给钱。我和赵政从2009年开始赡养两人,没人每月250.2014年母亲生病去世,费用由我和赵政均摊,共计将近十万元。母亲去世后,继父要求两个儿子每月出150.医药费另算。至今,我和赵政被继父告上法庭,希望您帮忙分配一下两儿两女应负的责任,应给多少钱,而且,生父与继父的前妻健在。另外,母亲去世后房产怎麽分,是外公,外婆留下的,母亲和继父翻新过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