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我和另外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轻伤被刑事拘留,他是主犯,我是从犯,关押在看守所4个月,法院开庭判了我同伙两年,我判了一年,下了判决书,取保侯审6个月,当时我家里去法院缴纳这个退赔款(50000)。,法院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的是退赔款,没有取保侯审保证金的资料。13年我家里人去法院要这个退赔款,法院的人说,被害人没找到,事情也没处理完,等什么找到被害人了,这个钱才能退。到现在已经5年了,难道说被害人一辈子找不到,要是生老病死了,我这50000的退赔款也就这样要不回来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