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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我公司承建的一撞小楼,一层和二层,一层面积281平米,已经卖给6户,有协议,已交钱,未办证,二层251平米,没卖,次年,我公司在房产部门办理了这两层的产权大证,这时,我公司没有给那6户办理房产证,而是拿着281和251这两个证抵押到银行贷了款,一楼贷了200万,二楼贷了100万,如今贷款还不上了,银行已起诉执行,请问公司是犯的什么罪?谢谢 

合同纠纷
2016-10-25 16:06: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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