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保险我只有交强险。医院我预付一万,后对方来找我,又付了一万六千元,,但没写收条,只给我医院的出院发票原件。发票原件给保险公司报了交强险一万元。出院发票金额就是我一共付的钱。现对方法院起诉,法院要我举证后来给对方的一万六千元,请问我该如何举证?医院出院发票原件是否可作为证据?
-
你好,发票原件可以作为支付的证据的。
-
可以作为证据
追问:曹律师,你好!那么为什么法院还要我举证呢?只有发票还不行呢?当时给他钱没有其他人在场。
-
需要举证你向他支付的凭证
-
可以作为证据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