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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家孩子小学三年级在学校他的同桌不小心钢笔盖碰到我家孩子的眼睛 放学回到孩子长托的地方老师就给上了眼药水也没通知我们家长 第二天孩子的眼睛黑眼球都白了 去医院差点保不住眼睛 现在在医院观察 我想知道 弄伤我孩子的家长应该赔我多少钱 还有就是长托哪里应该怎么赔偿我

婚姻家庭
2016-10-24 11:55: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这么说,应首先由造成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如果直接责任人能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则学校就无须承担补充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能力只能承担部分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由学校来承担。当直接责任人完全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时就由学校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起诉那个学生的监护人,同时列学校为第二被告,要求二被告赔偿。
    追问:你好目前所有费用都是直接责任出的 住院两天观察眼睛刚能看到一点点 医生说不发炎就没事 如果发炎严重就得拿掉眼球
  • 去做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对方家长和学习赔偿
    追问:你好对方应该给我多少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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