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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我爸骑摩托车被一辆长城的小轿车(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撞伤,当即送往县医院,医生确认脚踝骨折,并做了手术(1年后需要二次手术),9.9出院后在家疗养。医药费共计1万3千多。责任认定结果是我们这边承担次要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华安保险共赔付2万6千多+1万(住院期间的保险公司垫付的医药费 交强险部分)。近期保险公司把钱打进卡,却发现数额不对,比协议多打,然后打电话过去确认后,他们说打错了。请问,是不是保险公司账面上就是这么多,因为当时签协议时都是保险公司怎么算就怎么算的,我爸是在工地上做油漆工(10几年的经验),平时工资是260元一天,但算误工费时只按100元一天来算的,我们这边没有劳动合同和工资单,只是出具了老板的工资证明单!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来说,我们现应该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
2016-10-22 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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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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