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母亲于二十多年前因丈夫有暴力倾向又不识字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所以就直接离开了,现在回来办理户口,要求出示离婚证,但是之前没有结婚证的,现在前丈夫找麻烦,要八万元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现在三个小孩最小的26最大的都32岁了,咨询过当地的律师表示没有抚养费的问题孩子自己成年了,但是问律师胜负告知我没有十分的把握,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麻烦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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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予支付抚养费
追问:之前走的时候还未成年,也不需要的是吗,是按照现在的年龄的吗?其他费用要给吗?如果对方要的话我们这边要男方出什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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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