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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是2001年在老家农村经别人认识的,当时双方都在深圳打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02年初就结婚了,年底生下一个女孩,那时我就在外继续打工,而她在家带小孩,我隔一段时就给她们寄生活费回去,当时我们结婚时没有任何积蓄,但是在她带小孩其间,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我妈发生不愉快的吵闹事情,每次都是事后我打电话回劝她,她是我的父母你做为一个晚辈没有必要去和他们计较这些事情吗,何必去闹呢! 到了04 年我哥在家里出了一些意外事情,我回家帮他去处理,当我处理好事情要返回深圳的时候,她就带着小孩闹着要和我一起来深圳,因为她老是怀疑我在外面有女人,其实我没有,当时我要来的时就劝她不要来,在深圳消费太高了,而且我一个人也经不起这些开支,等她把小孩带大一点的时候再出来打工赚钱,她就是不听,在我走的时候还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我妈去劝她的时候甚至和我妈打了起来,后来经别人相劝才了事。然后没过多久,有一次她带着小孩回她娘家,住了几天就回我家了,那天我妈刚好去外面做农活去了,家里没人,也不知道那天她会回来,于是把门给锁了,那时我们一家人是住在一起的,那天她刚回到家门口被邻居看到了,就告诉她我妈去哪里做农活去了,你去那里拿锁匙就行了,没想到的是她不但不去拿锁匙开门而是用脚一脚踢开了,当时那个门的木栓都断了,后来我妈回来就问她为什么要把门踢开,并说了她几句,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并发展到双方打了起来,我妈那时是50多了怎么能打得过她,她把我妈打的满脸都是血,脸上到处都是她用指甲抓的伤痕,后来我妈是听了别人的去照了几张相片,我也是去年回家看了相片才知道情况有那么严重,看了之后我很伤心。而她打了我妈以后就立即回了她娘家去了,我妈就跟着她去向她父母反映情况,她们不但不愿意让我妈说明情况,向我妈道歉,连家门都不给进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分开到现在,她在广东那边打工,我也在深圳这边上班,刚开始其间她有打过电话和发过信息给我,但那时我很伤心,没有接她的电话也不想理她,就这样一直拖着,去年我们双方都回家在各自的家里过春节,也没有谁提出怎么来解决这个事情,我当时在家是这样想的,你都把我妈打成这样,我回来了你也不来我家道歉,也不来我家处理这个事情,这就证明她还没有认识到自已的错误,不能改过自新,那我也不对她抱有任何的希望了,与其这样拖着,不如大家好聚好散,大家都还年轻,各自去寻找自已的幸福。 现在小孩是我妈在带,我寄钱回去,她没有管这些事。 我想请问的是: 一,如果我现在向她提出离婚,小孩给我抚养,也不要她给抚养费,如果她要抚养小孩也行,我给一定的抚养费,要是她不答应我离婚怎么办? 二,如果她答应和我离婚,但是要我赔偿费用,她这些要求合理吗? 三,如果她怎么样都不肯和我离婚,那我可不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性的离婚呢,或者是去法院起诉她呢?

婚姻家庭
2010-01-17 16:29:5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不是回答,我很同情你,像这样的老婆也要不得,她娘家人也是没有素质的家庭!
  •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你的请求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 感谢几位律师给我的帮助,另外我还有几个问题请教:
    1.如果去法院申请起诉离婚,不是一二天就能解决的,而本人以及对方都在外面打工及上班,我是否可以委托老家的律师全权帮我处理呢?
    2.感情破裂的理由及证据是具体指哪些方面,我目前只有她打我妈妈时事后保留我妈受伤的照片.
    3.如果起诉离婚,开庭时她不来怎么办?
  • 委托当地的律师帮你代理可能更好一些,一来你可以省心,二来他会有针对性的取证和诉讼,以达到诉讼目的,这些你有可能因为对这行不懂而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只要证据充分,他不到庭也不影响判决
  • 立即向法院起诉,提供婚姻不能维系的理由和证据
  • 要求离婚的一方在起诉时可以说明和提交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来争取法院判离.
  • 你可以委托本地律师办理
    你母亲受伤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开庭时她来不来对案件处理没有多大影响,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提醒一点,解除婚姻关系是处理有关重大身份关系的事项,所以即使你请了律师为你代理,但开庭时你必须出庭参加。

    有关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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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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