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初二的学生,因为在学校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把对方堆到在地导致对方胳膊骨折接到学校的电话我们第一时间带着对方的孩子看病现在孩子打了钢钉半年以后取钉现在的费用我们花了两万可是对方现在要求我们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还说等孩子的胳膊好了要去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出问题我们还要这个费用我当时没同意今天说要起诉我。我想请问这些后期的钱我们应不应该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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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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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伤残鉴定出现,该赔的项目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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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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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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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责任 依据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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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确定为摔伤造成的后续治疗费用是要支付的。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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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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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