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登记跟日本人结婚,现在想在中国起诉离婚,日本人不愿来中国,怎么办?起诉离婚还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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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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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感谢孟律师的回复!
中籍男与日籍女于15年5月在中国登记结婚,一年间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只是2人在俩国间相互走动2-3次,无生育子女。想问:1、日本法律上对债权债务在判决离婚时是如何处理的?2、男方现在经营的客栈亏损一年多,可以让日本女承担一半吗吗?在中国或日本判离后的债权债务能够执行到位吗?盼您在百忙之中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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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对方不想回国参加诉讼的话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委托书应有特别授权。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追问:谢谢您的回复!如果双方都想争取适用本国法律,双方都在本国起诉离婚这时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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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