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曾经的男朋(云浮市人)98年相处至2004年4月,其间他向我多次口头借钱共约四万元,没有借条,也没有证明人.2004年分手后一直没有归还.至2005年7月,我找其本人要求给我补写欠条,但他只写了其中一笔最大的两万元欠条,并承诺2005年底归还.但我多次催还至今未收到欠款.此朋友没有工作,没有工作收入,家里只有父母,并与其父母居住.
1.这样补写的欠条有效吗?
2.如欠条有效,我该采取什么方式才可以追回欠款?
3.我能追回比欠条更多一点的欠款吗?
4.我起诉他,但他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父母的房屋,我怎样才能拿到欠款?
-
1。有效。
2。起诉。
3。可以适当主张到期后的利息,不过意义不大。。
4。不好说,父母对他是不承担责任的。
-
谢谢杨律师!
请问他没有经济收入,胜诉后如何执行?
-
我想问问律师,法院强制执行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做?找不到人怎么办?
-
胜诉后,你应该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
-
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