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孩子十四岁了,在学校上初一,前两天在学校因个人原因,被一个同学从后背用水果刀刺伤,后来老师打电话通知,等我赶到的时候,哪位学生的家长正带着孩子离开,我走到学校的时候,我的孩子自己靠在冰冷的门上,身上还留着血,没有看到老师和任何人在孩子傍边,我想知道在这里那个同学,老师还有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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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需要报警,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是要付刑事责任的,学校当然有一定责任,也可以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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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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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救治孩子,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详情咨询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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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孩子要承担主要责任,学校也要承担责任
追问:他们都涉及到哪些罪罚
解答:如果伤情构成轻伤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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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连带赔偿责任,严重的情况下伤人者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来律所I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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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