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在晋宁县昆阳镇买了小区的房子【回迁房】,合同交房时间是2015年9月。刚付完首付约15万就烂尾【贷款还未办理,开发商资金断裂】,我手中只有购房收据【合同当时被开发商拿去办贷款了】,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首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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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但是如果开发商没有钱,你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追问:如果开发商一直找不到钱,我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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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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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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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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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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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方的违约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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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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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