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我老婆起诉过,开过一次庭,说给我机会,有不肯联系我,我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好
-
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我们国家婚姻自由,感情的事情只有您自己去挽回,否则,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对方是有可能再次起诉的。
-
咨询家人朋友
-
可以。。。。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