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娘与魏某结婚后,20多年来一直受着家庭暴力的折磨,几次被差点要了性命。
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在今年我姨娘向渭源县法院上诉,要求与魏某解除婚约关系,
法院判决让我姨娘支付两个儿子(一个已成年,另一个未成年)的抚养费是5000元人民币,家里虽说是穷,但是
那多半是我姨娘苦来的,但最终一分也没分得。儿子一个也没得到,她唯一的希
望也没了。现在是何去何从,我也不知道。
这样的结局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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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一上判决书。一般来说,成年儿子,除非其是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已经不存在抚养费问题。未成年一方,不承担抚养义务的要支付承担抚养义务一方一定的抚养费。至于孩子跟谁,要结合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征求孩子的意见等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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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已成年 的孩子可以不支付费用了, 另外一个为什么要一次性支付? 为什么不留一个孩子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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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你所说的和判决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一个成年子女除非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外,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建议你携带判决书向当地律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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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