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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两家全资子公司B和C,不同的法人,现在B有个部门的业务要全部划到C公司去,公司叫做整合,我在B公司的这个部门,现在我公司发通知以及开会通知,部门全部人员都平移到C公司,重新签合同,还承诺待遇,工作内容环境等不变,工龄也叠加计算,如果不愿意去C公司的,可以通过竞聘去B公司另外一个部门去外省,我现在不想去C公司,也不想去另外部门(工作内容性质都不同,还是外省),我想问,公司现在也没有说要开除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又是怎么计算前12个月的工资?我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和出差报销以及其他补助,经济补偿会计算包括哪几部分?还有一个情况就是,B公司有多个省份的业务,计划一个一个的转移到C公司,如果不去C公司的人可能会被公司外派到其他还未转移到C公司的省份,我是否可以拒绝不去外省?用什么理由拒绝?还有就是进公司签劳动合同,没在公司总部签,总部在外省,我在本省办事处签的合同,然后合同全部邮寄到总部,原件并没有留给我,公司很多人都没有合同原件,公司是否违法?还有我的合同到期已经超过一年,公司没有找我续签合同,一般公司签合同事情都比较滞后,我是否可以索赔双倍工资?谢谢回答!

其它综合
2016-10-12 21:2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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