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了十一年社保,现得了胃癌晚期,快不行了,还交社保吗

婚姻家庭
2016-10-12 18:38: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不缴,可以办理退保,退还社保基金个人账户中的由本人缴纳的费用,如果继续缴纳,建议根据《社保险》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保险达定退休龄累计缴费足15缴费至满15按月领取基本养金;转入新型农村社养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养保险按照务院规定享受相应养保险待遇。”的规定,一次性补缴未满15年的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 联系社保局处理。
  • 咨询人社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