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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 宝宝刚满11个月,离婚男方提出 孩子归男方不要女方出抚养费,男方于2011年首付12万买的房子(我们10年开始同居,该房子首付男方出的,名字在男方名下,2014年1月登记结婚,该房子离婚判决时归男方吗?另13年时因他于其他女性电话 短信聊天频繁导致我情绪不稳定 造成流产 这对离婚有对于我个人,另我陪嫁带的6万以及当时彩礼3万 我可以追要吗?

刑事案件
2016-10-10 21:57: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但是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以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收益。至于流产对你造成的损害,目前已经很难主张,至于你陪嫁带的6万以及当时的彩礼3万,现在还存在,或者说转换成其他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无法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归其个人所有,但是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以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收益。至于流产对你造成的损害,目前已经很难主张,至于你陪嫁带的6万以及当时的彩礼3万元,现在还存在,或者说转换成其他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无法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归其个人所有,但是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以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收益。至于流产对你造成的损害,目前已经很难主张,至于你陪嫁带的6万以及当时的彩礼3万元,现在还存在,或者说转换成其他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你这个事情涉及财产和孩子的抚养,建议委托律师。
  • 您好,根据您的说法,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不过自2014年1月开始共同偿还的房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彩礼和陪嫁是不需要返还的。
  • 你好:女方怀孕期间和孩子不满一周岁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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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