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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10日租房给租户,合同签约为一年,半年付一次租金,租金为900元/月,违约金2000元,签约时共收到租金5400元及2000违约金,现9月10应该交纳下半年房租,即5400元,我于9月10打电话提醒并催收,租房却说不想租了,事先未通知我,并且找各种借口,此房在租前由他本人查看过,并由本人签定的合同,租户要求的墙壁重新粉刷,床头靠背用皮革包裹,两扇大门换新锁,并且入住一个月后,说客厅的日光灯坏了,由本人为他重新安装。还有几天就逾期一个月了,从催要房租打几次电话,都说过两天就回来,却一直不见人,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合同纠纷
2016-10-08 11:19: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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