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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2010年因为和男朋友自由恋爱,然后同居怀孕后来回老家办了酒席,同年6月生下一个女儿,2015年7月又生下个儿子,但是至今未领取结婚证,2016年10.1日晚上,丈夫因为家庭小事一言不和尽然把我从床上拖下来当着6岁女儿的面打我耳光,女儿看到这一幕当时就吓哭了,临走时他扔下一句话让我收拾东西离开家,说他不要我了,请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我舍不得女儿,跟女儿间接聊过,她也想跟我。我想跟他彻底结束,但是如果我带着女儿离开家独自抚养长大的话,他需要付我费用吗?还是我只能净身出户?我是90年出生的姑娘!求解!!!感恩

婚姻家庭
2016-10-13 14: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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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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