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6.9.27号感冒了去诊所准备打针看病,我跟大夫反应了一下我的病情有点头疼,腰也疼,然后大夫让我量了一下体温37度多我跟大夫说打针,之后大夫没有给我打针说打针不好,要我贴药膏,我问大夫这是什么,大夫跟我讲这是 绿色疗法比打针管用, 然后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厂家贴在哪个穴位之后就给我贴了,贴完之后我回店里楼上躺着休息整个身体就开始发热跟火炉一样,然后吃了退烧药也不管用,回家泡完脚出汗整个被子都湿透了,第二天我去诊所跟大夫反应了昨天的情况,量了一下体温38度多了,不但不退烧反而温度上升了,我问大夫为什么不降温体温还升了,大夫说治疗需要一个过程要我继续贴这个药贴让我拒绝了,我说打针吧,打针期间我浑身又开始发烫量了一下体温39.3度于是我像食药监局反应了该药贴的情况经核实说该药贴不属于药品,我想问不属于药品大夫随意给病人使用导致病人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折磨应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6-10-01 23:4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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