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天辞退了我,人事和我谈了支付我1个月的赔偿金,我同意了就签好了离职交接表格,拿了离职证明,过后我上网查了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应该支付两个月工资补偿,就去找人事理论不同意赔偿一个月。人事说要向上级反映让我等电话通知,把离职证明收回去了,让明天我不用去上班了。由于本人不懂劳动法,现在我想问离职交接表格签了字,上面写了工资结算和赔偿一个月工资,我现在手上什么证明都没有,离职证明也收回了,该怎么办,明天要去公司让人事给我补什么吗?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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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书面离职证明,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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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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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撤回离职证明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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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