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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临时工,每天加班到22:30,有时候还会要求加到晚上一两点或者通宵加班,不同意加就不给签考勤,平时晚上不加班会被罚款50元,而且周末不加班也会被罚款200元,说是老板规定的,我们只是临时工而已,不管加多晚都是按单价结工钱的,也没有加班费,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理吗?我也不知道我们的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培训的时候每人签的是一份空白的合同,而且只有甲方拥有一份,我们除了一张厂牌什么都没有,根本不知道有什么规定,只知道工价10元/小时,工期为两个月,其他的一概不知,当时只想快点找份工作,没想那么多就签了那份空白合同入职了,现在想想后悔死了!我该怎么办?被罚的款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16-09-28 1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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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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