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已领养了孩子,到民政局如何申请呢

婚姻家庭
2016-09-28 09:07: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为了使领养的过程能够顺利的进行,在办理领养手续之前应该事先把所需的材料准备好,以下就是您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具体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详细咨询民政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