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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老婆闹离婚。之前办厂亏本,付有外债,她是不是要共同与我偿还欠款呢?还有孩子的扶养问题,她是不是要负担一定的生活费用呢?

婚姻家庭
2016-09-28 08:17:0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为了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抚养小孩的,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你抚养,对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
    追问:周律师,您好。那怎样判定是不是共同债务的。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扶养费,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呢?
    解答: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做生意,补贴家用等等都算共同债务,如果说要认定为个人债务,需要举证证明该借款完全没有用于夫妻任何生活开支,也没有任何收益情况,实践中比较难达到这个标准,其他事宜请找律师当面咨询。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原则上应当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还要是要具体分析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等。非抚养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小孩的抚养费肯定要付。
  • 均是。共负债务、共同抚养。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就是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父母都有抚养小孩义务
  • 外债要不要共同承担,要看证据!但孩子一定要负担。
  • 外债和孩子抚养都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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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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