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我的丈夫和他的朋友合伙买了一辆价值约五万元车想再卖出去赚钱,但是车还没有卖出去两人就在路边触电死亡,于是我丈夫的四个姐姐带领全村人大闹供电局,出于人道主义供电局给了双方两万五千元,当时我已怀孕两个月,因为我丈夫是离了婚的还有一个十岁的男孩,她们就不希望我生下小孩也不会给一分钱给我,当是情况很复杂,死者双方又为车的事在打官司,她们整天用很难听的话来刺激我,于是我一气之下打掉了小孩,她们说是打官司没钱了就给了我几百元打发我走了,而且还要我写下字据与她们再也没有经济纠纷.这几年我没有再结婚,当有男孩要追我时我就逃避,我不想再受伤害.我一直想找她们讨回公道,她们向供电局要回的钱我一分也不想要,但是房子应该有我的一份,而且现在还升值了,房子是我们恋爱时他做的,房产证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房产证被他的姐姐从我手中拿走了)我想问一下,事隔七年,我还能讨回我的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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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婚前购买,你没有出资的话,那属于你丈夫个人财产,他死亡后你可以要求继承,赶快去房管局调查房屋的现状况,还要具体分析一下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尽快向当地律师具体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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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什么时间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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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天门的,有武汉的律师可以帮我吗?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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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呀,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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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