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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在一朋友家中住了一段时间,期间搬了自己的一台电脑去他家里玩游戏。有一天,他说他有事没空,叫我帮他拿一笔钱。他给了我一个别人的身份证我叫我去银行开户,并说下午时分会有钱汇到,到时帮他拿回来。我当时就很奇怪,说为什么钱不直接汇进你原有的账户而要另开一个账户呢?为什么不用你的身份证开户呢?他当时就说他身份证丢了补办还没拿到,我说那就用我的身份证啊何必用别人的,不安全啊。他说这个身份证也是他朋友的,他们是合伙做生意的,用这个好,里面的账他朋友也可以清楚,当时我也就不多问了。下午的时候我帮他开了一个银行账户,并真的有12万汇进来,他叫我全部拿出来。拿回钱后,我见他赚了这么多钱,而当时我没工作,经济拮据,就问他借3000元来用着先,以后再还他,他爽快地答应了,因为是好朋友,也就没有写借条。 04年6月份,突然间警察来家里找我,恰好我当时没在家里,家里人告诉了我,原来我朋友那12万是通过电脑网络盗窃别人网上银行得来的,当时我很怕,钱是我拿的啊,我没有多想就逃了出去。 那时我的电脑已经搬回家里了,警察搬了我的电脑回公安局检查,结果什么也没有,2天后就把电脑送回了我家。(我朋友也有一台电脑,以前我在他家里的时候和他是通过同一条ADSL上网的,他被捉后他的电脑也被没收了。) 后来的事情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朋友的口供是:整件事的策划者(主谋)是我。他承认他是参与了这件事,但他只是帮了一点点小忙,只是次犯。并说是我拖他下水的,事后他只是分得2万元。 结果,他被抓的几个月后,法院把他判下来了,判决书中说他是次犯、从犯,判有期陡刑6年。而我,成为了公安网内部待缉拿人员。 一切已经定局!

刑事行政
2006-03-14 16:23: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就是你不到法庭的代价。如果你到挺了,估计能够帮助公安查明事情真相。公安也有责任,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

    抓紧聘请律师,安排自首,接受政府处理。重新定案。
  • 又一件冤案诞生?楼主你一路走好!

    对了,想问一下,如楼主所问,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楼主是否有罪?

    唉,看来楼主你都是难逃一劫,如果你上到法庭是你无罪的话,那就是公安有罪!(有错也不要认,不然就是自损自己'光荣'形象……楼主你死定了)
  • 自首?

    大家分析一下,整件事过情中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无罪: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任凭我朋友说,没有人证,没有物证。而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有罪:账户是我开的,钱是我拿的!

    更何况,我朋友的供词已经被法院认可!!并已判刑收监入狱!!

    我想了很久,对于我朋友的“完美供词”都找不到破绽,也没有人证物证来推翻。

    自首?死路一条啊```怎么办才好啊。
  • 不自首将会更糟糕!
  • 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主动给自己创造机会总比坐以待毙要强.勇敢地去面对才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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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