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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公司股东,与法人各占50%股权。我公司2013年注册,注册地北京,注册原因是专为签约北京的一个项目而注册。项目签约后,顺利进行,但2014年底开始,法人无法联系到(不接我电话)。至今,工程款2015年已全部收取到账。 目前情况:法人掌控财务,不给项目完工。我没有财务权,但如果获得财务支持,我可以实施完工。客户已准备提出起诉法人。但客户与我愿意重新签订合同以便完工。 我的诉求: 清查公司财务,获得应得利润,退出公司。 请问我如何办理? 谢谢!!!

其它综合
2016-10-08 14:29:3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作为公司股东,而且占股份50%,不但可以要求清查项目,还可以依据章程提出分红,甚至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您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清算加起诉
  •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您的诉讼请求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可能需要多个诉讼完成
  • 你好,搜集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如果你公司违约,那么客户可以选择与你公司解约,然后再另行签订合同,你与另一位股东的问题,可以通过法院来起诉解散公司处理
  • 您好,可以主张,具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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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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