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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企业工作11年,在十年整时,企业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到半年时间,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为由和我们接触劳动合同,到我们不同意,有争议,要求经济赔偿!因为在合同期间我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已经被单位扣除,但实际并为我们缴纳,其后来,经济性裁员后,又要把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一并从企业单方拟订的赔偿金中扣除?请问,企业这么做是合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16-09-21 22:46: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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