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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3年给别人担保货款,货款本人与2014年重新与货方写的合同,还与我有关吗?

债权债务
2016-09-23 18:55: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朋友,你好!要根据借贷款双方变更合同的内容来判断,担保人是否免责。如果变更主合同加重了担保人的责任,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可以免责。如需详细咨询,可预约面谈。
  • 你解除了担保义务。
  • 没经过担保人同意,对担保人没有约束力
  • 你好!你没有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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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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