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老师: 大家好! 我父亲于2004年9月15日,工作期间,造成意外工伤,病历如下: 专科检查 右上臂疼痛,肿胀,畸形,有假关节活动及骨擦感,内侧有约 13*7平方厘米皮肤擦伤,右关节活动受限20度(伸)≥100度(曲)。 右前臂疼痛,肿胀,畸形,有异常活动及骨拆感,中段内侧有一长约 1.5厘米伤口,已缝合,渗出较多,右上肢活动障碍,腕横纹上2厘米 有一约6*4平方厘米的皮肤缺失,已行植皮术,渗出多。右手掌侧皮肤 撕脱,背侧皮肤脱套,手掌侧,拇指尺侧,食指尺侧各有一较长裂伤, 分别长约15厘米,6厘米,5厘米均已缝合,右手中指已行残段缝合术, 自中段远端缺失,右食指克氏针内固定,近节指间关节处有一约1厘米 伤口,已缝合,右手伤口渗出多,肿胀,血运较差,活动受限。 辅助检查 X线片,右肱骨中段骨折,右肘关节处可见骨质增生,关节间间隙 变窄,右尺桡骨多发生骨折。 入院诊断:1,右肱骨骨折 2.右前臂骨折 3.右手严重挤压伤 术后 现在右胳膊手术后无法自理,我们家人对工伤赔偿问题这块知识,不清楚, 所以我爸爸让我上网来咨询一下,,这样的意外工伤,赔偿问题应如何解 决,工伤鉴定,伤残鉴定,大概会评为几级!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3-28 22:49:01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你已经过了申请工伤的时效。
  • 如果过了时效,工伤职工是不是也可以自己去相关部门,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 因为现在已经过了1年多了,而单位一直拖时间,死活不给我父亲开证明,结果一拖拖了1年多了,现在证明文件也没开,自己是否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做鉴定??
  • 到什么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什么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 如果因为时效,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可否申请民事赔偿?
  • 我父亲是04年9月15日出的工伤,16日开始住院手术治疗,05年12月做的第二次手术,我母亲今天对我说,她和父亲去保险公司询问,人家给的答复是,从第二次手术起为开始,一年之内申请工伤和伤残鉴定,现在我和家人也闹不清楚,所以要再麻烦各位律师和各位朋友,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期限,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是第一次手术,还是第二次?
  • 当地的劳动局
  • 去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领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套表格),填好后上交(一般都会有专门处理工伤的办公室)。
  • 不管是否超过时效,赶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如不受理可直接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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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邓启文律师
    电话:13694282520 020-39980116
    邮箱:lawyerdqw@yahoo.com.cn
    欢迎来电咨询
  • 你的父亲是什么时候出院的?建议你尽快找当地律师咨询,否则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 伤残的等级该问法医.
  • 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受理或认为过期,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须承担全部费用,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还是先申请工伤认定吧,其他的事情等工伤能被人出来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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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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