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18号骑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车在左转时,被另一辆小车撞到坐在后座老婆的右腿,住院治疗,19号双方协商,交警让双方自己协商,双方协商不一致,20/21号两天去交警队,提出想走正常程序,但交警队两天均有告知,如果公了,摩托车主罚款7ooo,拘留十五日,这不是逼着让朋友自己协商吗,不是保护弱者的吗,被车撞,想通过交警,完了还要被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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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讲了是无牌无证上路,本身就是过错方
追问:那对方从后面撞过来,就不应该追究车主的责任吗?但车主只答应如果住院十天,除医疗费只赔2000元,朋友耽误十天在医院照顾,工资,伙食费都不够,这合理吗?谢谢
解答: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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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