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租了一套房子,现在合同没到期,房东却突然把房子要卖给一个朋友,买卖合同已签但是还没有履行。我知道后也想用他们签的价格买这套房子,但不知道怎么操作优先购买权,还有他们签订买卖合同是否可以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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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3]
第二十一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所以,购买人和房东有亲属关系吗?是善意取得吗?等等。建议详述案情,以便给你解答。打字不易,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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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向房东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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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们他们签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你还是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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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