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菜园地被同组村民建围墙扩成宅基地,书面请求国士局依法处理,他以信访回复是民事侵权行为,建议起诉到法院处理,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第三人侵害原告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履行作出相应处理的法定职责。因请求不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另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第三人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履行作出相应处理的法定职责,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现想请求上级法院再审,理由是法院对被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沒有作出实体性判决。但又沒有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不能作民事侵权行为处理的法律依据。如果您能找到这方面的法律.规章或文件以及有其他的解决方法,本人愿意用金钱表示感谢。另本人请求国土局的请求书是:《请求保护耕地书》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