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板拿好处给女人作为交易,上床发生性关系,算是强奸吗?
-
涉嫌强奸罪,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不认为是强奸
-
没有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不算强奸
-
不构成强奸罪。
-
强奸要求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发生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要看具体情况了
-
可以去问警察
-
不是强奸,但也是违法行为。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