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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后子女两一人判一个,他养的儿子我扶养女儿,可在之后他组合了新家庭对方有一个儿子,如果和睦相处到还可以,但老公的心只对现在老婆娘俩好,而对自己孩子不闻不问,现在书都没读了,我想说的是他一点都不尽到父亲责任,没有给他良好的教育,孩子一天在家吃喝拉沙一切都是自己做这不是他们教育他做,而是他们不管他,这样给孩子很大的打击和人生影响,我想请问您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10-08 10:32: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若对方不尽抚养义务导致不利于孩子成长,你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 想办法变更抚养权
  • 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由你扶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 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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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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