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做了40000元私人担保,借款合同是从2014年12月15到2015年12月15日止。压了身份证复印件给债权人,朋友到期没还钱,担保人有两个,事后才知道钱是朋友和另外一个担保人分的,一人两万,我可以被骗的情况起诉我朋友吗?现在我收到人民法院传票。借款人也找得,也到收到传票,但是朋友没钱还,我也没有能力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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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初步判断不用承担责任,建议你当面咨询
追问:但是法院说必须三个人一起还钱。才可以
解答:首先,不知道你那个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还是连带?初步从时间上看你的担保责任已经过期。。。其次、如果起诉,你可以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追问:谢谢你,毛律师,如果私下和解是不是不用用开庭了,他们愿意自行承担还钱,我是不是不用还尼。两个朋友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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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什么样的担保,才好确定你怎么应对。
追问:法官说是属于连带责任
解答:你去见过法官了?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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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