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港闸区工作,家人也在这边,公司资金不足,后台人员太多,强制性把我调岗至海门叠石桥服务站做文员,降职也将薪,9月8日通知,要求9月10日必须上岗,不去就按旷工处理,我不同意,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把8月(9月15日发放8月工资)、9月(10月15日发放9月工资)工资全部结清,我在交接工作,公司不同意,非要9月工资10月15日发放,然后到下班的时候给我一份发文,让我去海门叠石桥培训,我们是双休,公司要求我们周六或周日去支援一线,我家里有事,没有去,也跟人事说过,培训内容就是支援一线,我不同意,公司也没有具体的说法,我目前还在公司任职,现在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事,请求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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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你不同意调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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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与我联系的,你现在已经到海门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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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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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协商一致。单位行为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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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