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离婚时我付小孩抚养费每月300元,一年以后我们为了孩子又在一起同居,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现在因为家暴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但我老公说走可以,但要我把这几年我们在一起同居期间孩子的扶养费补上,请问我们同居期间的扶养费我需要补给他吗?还有我们同居期间我上班的钱都在我老公那,他每月给我1000元零用钱,我在他那的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6-09-13 17:3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