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购二手房一套,房本面积87平米,和房主议价90万成交。2016年8月7日在我爱我家中介店铺内签署了购房合同,并向房主支付了定金四万元。合同约定2016年9月18日,待房主清掉房贷尾款后到房产局网签,2016年9月11日下午,房主明确告知我们要毁约,如果想继续完成交易必须再支付25万的房价给他,否则他要违约,一共赔偿我八万元。但是因为等他清房贷尾款的这一个多月时间,东丽湖同等面积,同等条件的房子价格已经售价120万.现在房主要违约,我不同意,并且我将下午的谈判,全部录音,房主明确表态要违约,而且同时在和链家房产商议120万卖给另外的买家。请问我这种情况,走司法程序,要求继续执行合同的胜率大吗?
-
你好,你这种情况很可能一物数卖,最后谁先过户谁就能得到房子。我建议你尽快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防止卖方将房子过户给其他人。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房屋差价损失)。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
您好,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或者要求您加价后此能履行,您可以起诉对方走司法程序。在起诉后需要对涉诉房屋进行保全,防止对方一房数卖。如需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
要求继续履行有些困难,因为基本的手续还未进行,只交了定金不足以支持继续履行。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承担包括房屋差价在内的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起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