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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5月与一公司签定了加盟协议,经营了三个月,与公司签立的合同中有一条,是不得转让第三方。但三个月后,有人愿意接我的店继续经营,在与其签定的协议里,明确了,双方已阅读了,原合同的各条款,包括不得转让这项。包括店内的其他固定资产,以3.9万元由他们继续经营,其中合同加盟费是25000。今年三月,该方突然向法院提起在诉讼,要求我返回39000元,说原协议无效,对方不知道不能转让这一事宜。

经济相关
2006-03-21 04:55: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此事最好能直接将合同给律师看一下,这样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分析.
  • 对方明知的,不会得到支持,你们签定的协议,没有欺诈胁迫,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法院不会轻易宣告无效,本人办理的类似案件,结果法院判决不支持原告要求宣告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 关键是原出租方是否认可转租。
  •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当事人不是法律人,说的只是事实,我有一个当事人,之前和我电话联系要我追讨一万多元,我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却发现他享有十多万的债权.
  • 如果合同中写明了对方知道,对方可能不能胜诉呀。
  • 合同中已经写明对方阅读了该条款,以此为由起诉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 若是对方也明知该条款,则合同即使无效,原告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果公司不追认你的转让行为,那么该行为(协议)无效,双方各自返还财产,造成的损失双方都要根据过错大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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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