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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009年公证赠予我房子两套,2016年留遗嘱房子给我哥,是赠予好用还是遗嘱好

婚姻家庭
2016-09-08 15:52: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办理过户后,受赠人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否则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有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情形,并且撤销也必须经过法院判决才生效。根据你的情况,因为已经公证赠与,因此,你父母遗嘱属于无权处分,房产应该归你所有。
    以上为个人分析,供参考。
  • 2009年已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就是归您所有,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赠与公证有效。
  • 你好,是否已经过户?
  • 公证的遗嘱效力最大。如果存在两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哥哥名下,那么你哥哥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了,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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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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