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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打架给对方造成伤害,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6-09-07 20:16: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朋友,你好!如果造成轻微伤,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结果轻微,建议私下和解。
  • 你好,给对方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需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到轻伤的,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同时应对对方遭受的损失,包括治疗、误工等费用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 您好,如果对方只是轻微伤,那么派出所可以对您采取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及以上,您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对方没有报案,可以跟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已报案,需要看伤情鉴定结果,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也要尽量赔偿,争取对方的谅解。
  • 你好,给对方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需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到轻伤的,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同时应对对方遭受的损失,包括治疗、误工等费用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 应当根据伤情而定。
  • 你好!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伤害不构成轻伤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伤害达到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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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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