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若是小车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购买了全额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一定额度,受伤方曾经出院了,但是后来有入院了,入院原因大概是进行调理的,现在受伤方起诉,索要精神赔偿,和其他的赔偿。需要去签署个上诉同意书。这样他还需要签吗?受伤方还说如果不签,两个月后直接开庭。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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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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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你不需要担心的,人家都是有规定赔。精神赔偿之类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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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