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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农村大搞市政建设,很多土地被征用掉之后国家要进行赔款,可是我发现有这么一挡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农村老板向村里申请了新的房子基地,基地大概在2004年3月左右的时候批下来了,新房子也就开始造了,(老房子还没拆掉)可是新房子造了一半,老板就听到风声,原来老房子的所在的土地要被市政建设征用掉,听到这个消息后,老板就把新房子的建造给停掉了,就这么拖着.现在快2年过去了,老房子基地果然被征用掉了,现在在商量陪款的事情,听人说,国家好象有什么2年的年限,2年这内说可以拥有2个房子基地的??!!我就想问问:这钱该陪吗??

其它综合
2006-03-09 16:14: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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