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的,是女方,订婚时的彩礼钱是六万块。当时是由女方父母保管,购买家具,电器,结婚用品等,花了三万左右。购买东西时男女双方都在。剩下的钱都由女方父母存起来了。这些男方都知道。结婚三年多了,有一个两岁的女儿。现在也是由女方父母保管,女儿出生时的压箱钱一万块(也叫看孩子的礼金)也属于彩礼钱的一部分,这一万后来又借给了女儿的姑姑,让她还她自己的礼金钱,因为她解除了婚约。当时是女儿的爷爷和爸爸在场,女儿的爷爷接的钱,说等有钱了就还给我,这个钱我该怎么索要?又该向谁要?那么剩下的礼金属于谁的财产?有没有男方的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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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当时这一万块钱有没有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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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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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