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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警察在线咨询2015年5月认识一个女孩,她叫张*,义乌人,彼此印象不错,开始交往,因为异地,见面次数不多,到2016年8月分手,期间见面四次,消费约5万,主要给女方买电瓶车,手机,衣服,化妆品,而女方一分未出,期间未发生关系,分手后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后来发现她支付宝实名认证为陈**,还未确定是否是义乌人,联系对方家人,一个说不认识她,一个说是她领导不是她哥哥,这属于骗钱行为吗,我有她手机号,地址(租的房子,不知道换没换)。我该怎么办,这钱能要回来么。

刑事案件
2016-09-05 21:30: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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