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0日-2016年5月10日,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租房合同,付三押一,每月房租1400元,合同期滿前一个月,房东电话与我沟通说,现在租房外面都漲了,如果还想租下去每月涨200元,每月房租1600元,我同意了并按原合用时间银行汇款4800元给房东,2016年8月15日又汇款4800元给房东系至2016年11月12前的房租,但昨天房东上门说11月以后的房租涨至2600元/月,她说沒有订合同就可以涨,我说口头协议是前合同的继续,何况你已每月涨了200元,我已按规定付了二期半年的房租,要涨房租也是2017年5月以后的事,请问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