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车位出租给租客半年,但是没有押金,给了三个月的租金,合同约定违约的一方需补缴或者退还相应的租金,现在我想卖掉不租了,请问我要退还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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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处理,需要退还租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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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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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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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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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租约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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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